外國人才參加就業保險
| 問: |
哪些外國人才可以適用就業保險法? |
| 答: |
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可以參加就業保險。 |
| 問: |
取得永久居留許可後,何時參加就業保險? |
| 答: |
雇主應於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當日,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
| 問: |
雇主未依規定申報參加就業保險,會有什麽影響? |
| 答: |
雇主可能受罰,且保險效力改自實際申報的隔日開始。 |
| 問: |
參加就業保險後,可以申請哪些給付? |
| 答: |
符合規定者,可以申請失業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給付。 |
| 問: |
永久居留許可被撤銷或廢止後,還可以領取給付嗎? |
| 答: |
原則上不可以。但因取得或回復臺灣公民身份而失去永久居留資格者,不受此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