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投資者簽證(Investor Pass)變更Q&A
| 問: |
馬來西亞投資者簽證最近有哪些變化? |
| 答: |
自2026年3月起,馬來西亞對投資者簽證申請制度進行了優化,簡化了資格類別。其中,“現有投資者(Existing Investor)”類別已被取消,這意味著已經在馬來西亞擁有或管理公司的個人,將不再符合該簽證的申請資格。更新後的制度主要集中在新投資者及處於投資洽談階段的潛在投資者。 |
| 問: |
哪些人士不再符合新的投資者簽證資格? |
| 答: |
已在馬來西亞擁有實際商業存在的外國人士,包括持有馬來西亞公司股份或擔任董事的個人,將不再符合投資者簽證的申請條件。這類申請人通常需要根據其實際角色及在馬來西亞的活動性質,申請其他合適的簽證。 |
| 問: |
如果不再符合投資者簽證,替代方案有哪些? |
| 答: |
受影響的申請人可根據其在馬來西亞的活動目的,申請其他類型的簽證,例如工作簽證(Employment Pass)或專業訪問簽證(Professional Visit Pass)。具體選擇將取決於其在馬來西亞的停留時間、工作性質,以及是否涉及實際受雇或僅進行商務訪問。 |
| 問: |
為什麽會進行這些調整? |
| 答: |
此次調整旨在簡化投資者簽證框架,並確保該簽證僅用於其原本目的,即便利潛在或新投資者來馬來西亞考察及評估投資機會。同時,這也有助於提升監管清晰度,並使制度更好地符合現行移民及投資政策方向。 |
| 問: |
投資者簽證的有效期是否有變化? |
| 答: |
沒有變化。投資者簽證的總有效期仍然最長為12個月(包括延期)。通常首次簽發為6個月,之後可申請延長最多6個月,但需經過審批並提供合理的支持文件。該簽證不設自動續期,申請人需在到期前自行提出延期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