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相關問答(一)
| 問: |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目的是什麽? |
| 答: |
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範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
| 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什麽時候施行? |
| 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 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適用的區域是哪裏? |
| 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
| 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什麽? |
| 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絡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
| 問: |
哪個部門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等工作? |
| 答: |
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商務的部門職責劃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