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新《增值稅法》的相關問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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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稅法》什麼時候開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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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於2024年12月25日通過,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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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納稅人需要繳納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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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稱應稅交易),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貨物、不動產的所有權,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
問: |
哪些情形屬於在境內發生應稅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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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哪些情形視同應稅交易,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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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屬於應稅交易,不征收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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