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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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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贈與稅

答案
問:
那些財產應合並申報課征贈與稅?
答:
贈與人如果要將他自己的財產贈送給別人時,就應該辦理贈與稅申報。所稱「財產」是指不動產、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例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股票、股單、存款、公債、信托權益、獨資合夥之出資、礦業權、漁業權等。

問:
那些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答:
下列8項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1. 捐贈給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的財產。
  2. 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的財產。
  3. 捐贈給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的財產。
  4. 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例如父母親支付子女的生活費。
  5. 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的繼承人,可以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但是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應追繳應納稅賦,但是因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征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用追繳贈與稅。
  6. 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7.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財物,總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8. 因委托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第16條之1各款規定之公益信托,受益人得享有信托利益之權利。

問:
未成年人申購公開承(包)銷股票並中簽者,是否應申報贈與稅?
答:
股票發行公司如果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承銷或包銷股票公開抽簽的話,如有未成年人中簽而該抽簽配售部分,每人應繳納的股款不超過贈與稅的免稅額新臺幣244萬元,在辦理股票過戶時,可免檢附贈與稅繳清或免稅等證明文件。如果當年度有前次贈與數據,合計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的時候,仍然需要申報贈與稅,逾期如果沒有申報將會遭稅捐機關補稅並且送罰。

問:
未成年人購置財產,是否應課征贈與稅?
答: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父母親為未成年的子女購買財產,除非能證明購買財產的價金確實是未成年子女所有,否則便視為父母親贈與給未成年子女,應該要申報課征贈與稅。

問: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起造房屋,是否應課征贈與稅?
答: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為房屋起造人,申請並領取建築執照興建房屋,應該要以房屋建築完成領取使用執照的時候為贈與發生日,依法申報贈與稅,如果申請建築執照時子女還未成年而在領取使用執照時已成年,仍然是屬於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的贈與行為,應該課征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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