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六十一)
问: |
境内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已提交电子材料,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吗? |
答: |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已提交电子材料,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涉及国家秘密或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企业可以另行使用纸质材料进行申报。 |
问: |
办理商务主管部门的新建境外企业相关手续是否也要使用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 |
答: |
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是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的网络系统,商务主管部门新建境外企业相关手续办理不适用该系统。 |
问: |
在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注册用户时,需要上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是指什么? |
答: |
指的是企业或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
问: |
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用户注册的审核机关是哪里? |
答: |
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按照用户分类进行注册审核。中央管理企业和自然人注册用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审核,地方企业注册用户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外资相关处室审核。 |
问: |
在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中同一家境内企业申报多个境外投资项目,是否可以注册多个用户账号? |
答: |
同一家企业应注册一个用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