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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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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ODI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问题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二十八)

答案
问: 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予以核准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条件为:
  1. 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2. 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对外开放政策;
  3. 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4. 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核准机关一般将之视为不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1. 该项目属于政府间合作项目;
  2. 核准机关就项目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驻外使馆明确表示支持该项目。

问: 投资主体应在境外投资项目进展到哪一步时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
答: 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项目实施前是指投资主体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之前。

问: 境内企业A拟设立境外企业a,暂不投入资产权益(不实缴注册资金,也未开展其他境外投资活动)。A应当何时履行核准、备案手续?
答: 企业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具体而言,如境内企业A拟设立境外企业a,则A应当在为a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之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A可以先注册境外企业a,但在实际出资前(实缴注册资金、为并购或绿地投资投入资产权益等)应当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问: 境内企业参与境外的油气区块项目投标,是否需要在参与投标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备案?
答: 境内企业参与境外项目投标,无需在参与投标前申请项目核准、备案。企业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判断申请核准或备案的时间,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即可。

问: 中央管理企业持有部分股权的境内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是否应该按照中央管理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申报?
答: 若中央管理企业A直接或间接拥有境内企业a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a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则a应按照中央管理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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