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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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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中国台湾

问题

台湾牌照税缴纳期间

答案
问:
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缴纳税捐时有那些减免及优惠?
答:
税捐减免及优惠部分,目前可申请免征使用牌照税及申报综合所得税时身心障碍有特别扣除额。

问:
我的汽车已经失窃一阵子了,且已向警察机关办理报案手续,为什么还接到使用牌照税缴款书?
答:
如果汽车遗失或失窃,除向警察机关报案外,还须拿着警察机关核发的证明文件及身分证等相关证件到监理所办妥车辆失窃注销手续,才可停征使用牌照税。

问:
房屋税、地价税及使用牌照税于每年何时开征(缴纳期限)及课税所属期间各为何时?
答:
税目
课征所属期间
开征期间
房屋税
自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地价税
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使用牌照税
  1. 自用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营业用车:上期: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下期: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 自用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 营业用车:上期: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下期:当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问:
为何查调债务人的财产(所得)资料,不能用债务人的姓名或地址查呢?
答: 因姓名可能同名同姓且地址又异动频繁,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困扰,为保障纳税人权益,全国财产(所得)资料是以个人身份证字号归户,故不能以姓名或地址查调债务人财产资料。

问:
请问今年有移转土地,当年度的地价税是由谁来缴纳?
答: 地价税每年一次征收者,以8月31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每年地价税是以8月31日在土地登记簿所载的土地所有权人或典权人为纳税义务人。如果您在8月31日前移转土地并已办竣土地登记,则当年度的地价税是由新所有权人负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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