ホーム   よくあるご質問  コーポレート  中国  关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问答(三) 

よくあるご質問

シェア

コーポレート - 中国

ご質問

关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问答(三)

答え
问: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问: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何申请延期?
答: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需要延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未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不再受理。

问: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有什么限制?
答: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有效期限开展快递业务经营活动。

问: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报告?
答: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

问: 企业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内停止经营需要做什么?
答: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内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

言語選択

English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閉じ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