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相關問答(三)
問: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
答: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 |
問: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如何申請延期? |
答: |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需要延續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未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的,郵政管理部門可以不再受理。 |
問: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對於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有什麽限制? |
答: |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記載的業務範圍、地域範圍和有效期限開展快遞業務經營活動。 |
問: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報告? |
答: |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每年4月30日前向郵政管理部門提交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 |
問: |
企業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內停止經營需要做什麽? |
答: |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有效期內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