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服務範圍  美國 EB-2移民簽證套裝(高階專業人才綠卡) 申請程序及費用

美國 EB-2移民簽證套裝(高階專業人才綠卡) 申請程序及費用

美國 – EB-2移民簽證套裝(高階專業人才綠卡)
申請程序及費用

EB-2是就業類移民簽證的第二優先類別,這個類別中,具「特殊專長」之人士和持進階學位的專業人士可以在美國每年的全球就業類移民簽證名額中獲分配40,000個配額,外再加上就業類第一優先移民簽證中未使用名額。

如欲透過EB-2項目申請美國綠卡,未來的美國僱主必須取得現行工資確定書(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 PWD)來申請程序電子審查管理(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ERM)。受益人必須由合資格的潛在僱主提交外來工人移民申請,即I-140表,並且必須有合資格的僱主提供有效的工作職位,除非職位屬於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在NIW的情況下,擔保受益人並不一定需要勞工證的要求。及後,簽證申請人需要到美國大使館領事進行面試。

EB-2的審理時間預估約24-28個月。

EB-2移民的家庭成員有權以相同的移民類別(綠卡)入境,包括簽證持有人的配偶,以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配偶可獲申請就業授權文件(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的資格。

一、  美國EB-2移民簽證申請套裝服務費用

本所代辦的美國EB-2移民簽證套裝服務費用為16,200美元,申請人可在美國工作並轉換為綠卡身份。若需在此服務套裝之下同時提交的隨行家屬簽證,服務費為每名成人2,500美元,每名21歲以下的子女1,500美元。費用分為以下3個階段︰

EB-2 流程

服務費、行政費、律師費

+ 申請費及其他費用 [不包括在服務費用之內]

1) 電子審查管理計劃 (PERM)

· 8,800美元(預付)

· 雜費200美元(預付)

+ [招聘廣告刊登費(待定)]

注︰以monster.com刊登一次性招聘廣告為例︰249美元/月(截至202112月)

如適用︰

·  標準審查費︰1,500美元(僅用於進行招聘);或

·  複雜審查費︰2,500美元(適用於進行招聘及其他用途)

第一階段費用總額︰9,000美元

2) I-140移民申請

·  4,300美元

·  雜費200美元

+ 申請費︰700美元(不包括在總額內)

可選︰USCIS加急處理費2,500美元

第二階段費用總額︰USD4,500美元

3) 身分調度(AOS) I-485

·  2,500美元/成人

·  1,500美元/兒童

·  雜費200美元

美國境內提交︰

+ 申請費︰1,225美元/每人(例︰配偶、子女)

美國境外提交︰  

+ 申請費︰345美元+220美元綠卡費 /每人(例︰配偶、子女)

第三階段費用總額(一名成年的主申請人)︰2,700美元

套裝費用總金額16,200美元


具體而言,美國EB-2移民簽證套裝服務包含下列項目:
  1. 就美國EB-2移民簽證申請事宜提供意見;
  2. 協助客戶準備及收集申請EB-3簽證所需文件;
  3. 審閱客戶(申請人及美國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請文件;
  4. 擬定申請委託書及移民局表格;
  5. 協助辦理現行薪酬確定書(PWD);
  6. 提交電子審查管理項目(PREM)申請;
  7. 協助進行招聘程序及準備相關文件;
  8. 如有需要,進行審計流程(將有額外附加費);
  9. 委任EB-2簽證法律代表;
  10. 向美國移民局(USCIS)及相關部門提交移民申請;
  11. 與USCIS及美國相關部門就申請進行溝通;
  12. 響應USCIS的補件(RFE)要求(如有)(將根據實際的複雜程度產生額外法律費用);
  13. 定期向申請人匯報申請進度;
  14. 在美國大使館領事進行面談前,協助客戶進行準備。(可能產生額外法律費用)
  15. 申請獲批後,在領事館進行申請簽證的程序。

備註︰
  1. 上述報價不包含政府費用。政府征費可能會在未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調整。
  2. 如需USCIS加急處理,客戶可額外提交2,500 美元政府費用,USCIS會在15個工作日處理申請;
  3. 如USCIS要求補件(RFE),啟源將需每份RFE收取1,000美元的行政費,法律費用將因應補件的複雜程度收費;
  4.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快遞費或公證費(如有);
  5.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翻譯費。如客戶希望委託本所進行翻譯,請聯繫本所索取報價;
  6. 上述報價不包含體檢及接種疫苗的費用。

二、  
付款時間及辦法

啓源會在確認收到客戶的委託後開具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予客戶,以便安排付款。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支付第一階段的全額服務費。在獲簽發PERM勞工證書後,客戶需支付第二及第三階段的費用。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每個階段的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啓源接受支票、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三、  申請資格

美國本地僱主

  1. 獲得現行薪酬確定書(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 PWD)
  2. 電子審查管理項目(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ERM)
  3. 證明有能力支付外國員工的薪酬,並且證明該外國員工符合預定職位的要求。

簽證受益人

  1. 此簽證有分3個子類別,簽證申請人須符合任何一個類別的資格︰

    子類別

    說明

    進階學位

    ·     就職職位必須由持進階學位或其外國同等學歷任職,

    ·     持學士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 + 至少 5 年在學位專門領域累積工作經驗,以及

    ·     受益人必須滿足截至優先日期適用的勞工證明上規定的任何其他要求

    特殊專長

    ·     必須能夠在科學、藝術或商業方面表現出非凡的能力

    ·     必須滿足勞工證上規定的任何適用要求

    ·     必須至少滿足以下三個標準︰

    (1)    持正式的證書,表明受益人從學院、大學、學校或其他學習機構獲得與特殊能力領域相關的學位、文憑、證書或類似獎項

    (2)    特殊能力領域擁有至少 10 年的全職經驗

    (3)    專業或職業提供執業許可或認證

    (4)    因卓越能力的賺取薪水或其他報酬的紀錄

    (5)    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

    (6)    由同業、政府機構、專業或商業組織對受益人的成就和對行業或領域重大貢獻的認可證明

    (7)    其他可被接受的資格證明

    國家利益豁免(NIW

    ·     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的工作沒有在法規中界定,但NIW通常會授予具有特殊能力的申請人,且其就業將大大有利於美國。

    ·     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人可以自行提出申請,不需由僱主擔保,直接向移民局提交勞工證明和I-140表,即外籍工人申請。


  2. 申請人必般持有勞工部批准的勞工證,並已獲得美國僱主發出的聘任書。除非其職位被歸類於國家利益豁免類別。

四、  申請流程

美國EB-2移民簽證總共有下列3個申請階段︰

第一階段︰PERM勞工證明

第一步是取得國家現行薪酬中心(National Prevailing Wage Centre, NPWC)所發出的的現行薪酬確定書(PWD)[1]。這個流程需要在提交PERM[2]之前進行,大約需要5個月。  要以EB-3類別作為移民途徑的話,美國本地的僱主或代理人必須從美國勞工部(Department of Labour, DOL)批出的勞工證明。僱主需負責與PERM有關的所有費用。

PERM大約需時5-7個月的審理時程,第一階段申請PERM勞工證明的總需時長約12個月。

第二階段︰提交移民申請

當PERM獲批後,美國僱主就可以提交移民申請(綠卡),政府常規處理大概需時8-10個月,但可以向USCIS額外支付2,500美元的加急處理費(政府費用),將流程縮短至15個工作天。

第三階段︰美國領事館流程

綠卡申請獲得USCIS批准後,會被送到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re, NVC)分配案件編號,當申請人選擇的優先時段與簽證公告的日程相符,如果選擇了領事館處理,NVC將主動聯繫安排簽證申請人進行移民綠卡面試。此流程通常在第二階段獲批後的 3-5 個月內進行(需留意政策更動)。

如果面試成功,簽證申請人會收到I-551移民簽證簽章,有效期為10年,及後可以進行續簽。

整個EB-2申請流程大約需時 24-28 (如USCIS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請參閱下表對每個步驟預估需時︰

序號

程序

負責辦理

辦理時程

(預估)

1

由啓源移民顧問進行事前評估,必要時會安排向指定的美國律師進行深入諮詢。

客戶/啓源/美國律師

按客戶時間

2

確認委託並簽署委任協定,客戶需支付委託費用。

客戶

按客戶時間

3

完成簽證問卷,並按照文件清單準備文件。

客戶

按客戶時間

4

第一階段︰

獲得現行薪酬確定書(PWD

美國僱主 & 美國律師

5-6 個月

5

進行美國本地招聘活動

美國僱主

根據美國僱主時間安排

6

提交PERM(勞工證明)

美國僱主 & 美國律師

5-7 個月(1)

7

啓源收到上述文件後,着手準備移民申請相關文件

啓源

14

8

簽證申請人簽署移民表格和相關信件,並將正本郵寄或親自交予啟源

客戶

按客戶時間

9

啓源向USCIS提交移民申請文件檔案

啓源

3-5 Day

10

第二階段︰

提交綠卡請願書(表格I-140

美國僱主  & USCIS

常規處理:

8-10 個月

加急處理︰

15個工作日

11

收到移民局的回覆。若案件批准,案件會轉發到國家簽證中心。本所會準備簽證申請及預約面談時間,如移民局要求補充文件,客戶需供資料以供律師準備響應。

客戶/啓源/美國律師

15-30

12

進行面試準備

客戶/啓源/美國律師

1

13

第三階段︰

美國領事館流程

簽證申請人/國家簽證中心/美國領事館/USCIS

3-5 個月

14

簽證申請人收取I-551移民簽證簽章併入境美國履新

客戶

按客戶時間

總計

25-29 個月 




備註

  1. 上述預計時間表並未包括PERM 審查所需的時間,審查乃由美國移民局隨機抽查,如果申請被美國當局要求進行審查,將需要延長几個月處理時間。如果申請較少特設要求,或沒有外語要求,被抽查的機會相較為低。
  2. 上述預計時間是基於客戶與啟源的密切配合作出估算,預計時間不包括相關政府機構審批期間造成的延誤。

五、  申請所需材料

美國僱主備文件
  1. 最近期的聯邦稅務申報表(包括所有附表)
  2. 公司章程
  3. 美國國家稅務局(IRS)確認僱主標識符(FEIN)的信件(147C Letter)
  4. 如果簽證申請人目前受僱於美國僱主,則需提供W-2影印本
  5. 簽證申請人的美式簡歷(限一頁A4長度,列明過去工作的確切日期)

簽證人應備文件
  1. 在預定進入美國的日期之後六個月內有效的護照
  2. 兩張2x2的照片
  3. 申請人的民事檔案(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備註(1)]
  4. 財務證明
  5. 勞工證明(如適用)
  6. 最新的美式簡歷(限一頁A4長度,列明過去工作的確切日期)
  7. 學歷證明的影印本(例如︰畢業證書,包括就讀時間、主要研究領域、授予的學位和榮譽、證書評估機構的評估等等)
  8. 培訓或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例如︰培訓機構或僱主詳細的宣誓書,包括日期、地點、員工履行職責的描述等等)
  9. 完整填寫的體檢表
  10. 過往每段婚姻的相關文件,例如最終離婚判決書、死亡證明、廢除婚姻關係文件等。(如適用)
  11. 法院裁決和監獄記錄(如適用)
  12. 如果曾被美國驅逐出境,需提供驅逐出境的文件(如適用)
  13. 軍事記錄(如適用)(在此查看)
  14. 證明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擔(例如申請社會補助金)的財務文件
  15. 由當地警察當局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16. 若申請資格為進階學位︰
    (1)
    美國進階學位或外國同等學位的官方學術記錄,或
    (2)
    持美國學士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 + 現任或前任僱主的信函,表明受益人在獲得學士學位後至少 5 年在學位專門領域累積工作經驗
    (3)
    如果慣例要求需具博士學位,則必須持有美國的博士學位或外國的同等學位
  17. 若申請資格為特殊專長︰
    (1)
    顯示受益人擁有學院、大學、學校或其他學習機構頒發的與特殊能力領域相關的學位、文憑、證書或類似獎項的正式學術記錄
    (2)
    現任或前任僱主的信函,表明受益人有至少 10 年全職工作經驗
    (3)
    從事特殊專長的執照或特定專業或職業的證書
    (4)
    因卓越能力的賺取薪水或其他報酬的紀錄
    (5)
    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的證明
    (6)
    由同業、政府機構、專業或商業組織對受益人的成就和對行業或領域重大貢獻的認可證明
    (7)
    其他可被接受的資格證明
  18. 若申請資格為國家利益豁免(NIW)
    (1)
    具有高級學位或特殊能力的證據
    (2)
    擬議的工作具有實質性的價值和對美國具有重大意義
    (3)
    有能力進行擬議的工作的證明
    (4)
    美國可能會受益於豁免申請人聘僱要求及勞工證明的證據

家屬應備文件
  1. 護照個人資料頁;
  2. 與簽證主申請人建立關係的文件(例如經過公證的出生證和結婚證等);
  3. 無犯罪記錄證明(適用於每位 16 歲或以上的申請人);
  4. 收養文件(如適用)。


  1. 所有文件必需以英語或經認可翻譯機構編制的英文版本。
  2. 在進行面試時,必須提供件民事文件原件、清晰的影印本及以及任何所需文件的翻譯副本。
  3. 必要時,USCIS保留進一步要求申請人或僱主公司提供文件的權利。

服務範圍

分享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