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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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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香港

問題

商標變更名稱常見問題

答案
問:
轉讓和變更名稱有什麼區別?
答:
轉讓是將註冊商標從原擁有人(轉讓人)轉讓給新擁有人(受讓人)。變更名稱是擁有人更改其名稱,實體並沒有任何更改。

問:
如果申請人名稱或地址有變更,應該怎麼做?
答:
申請人變更名稱或者地址後,應通知商標局,或要求商標代理人向商標局提交變更。

問:
申請人是否需要登記變更名稱或地址?
答:
我們建議在變更名稱或地址後通知商標局。您的商標代理人可能會在提醒您辦理續展商標時,詢問是否需要變更名稱或地址的記錄。您可以通知代理人需要辦理變更名稱或地址。當然,辦理變更名稱或地址的手續可能會產生額外費用。

問:
如果申請人不變更姓名或地址,可能會產生什麼問題?
答: 商標局會將所有信件發送到申請人提供的通訊地址。如果變更後沒有通知商標局,信件則可能無法送達。

如果您委託代理人提交申請,信件將發送給代理人(通訊地址是代理人的地址)。您的變更不會影響信件的收發。然而,商標擁有人有責任根據該國家/地區的商標法提供正確和最新的資料。

問:
變更名稱和地址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
需要準備變更證明,例如公司註冊處簽發的變更名稱證明書、商業登記處最新簽發的商業登記證、或由您所在國家/地區機構簽發的其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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