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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簽證 & 人力資源 - 中國香港

問題

依據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的香港工作簽證

答案
問:
根據「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獲准在香港工作的人士首次逗留期限是多久?
答: 根據「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成功獲准在香港工作的人士,通常首次獲准以工作條件逗留期限最多為2年。 然而,獲准逗留期限仍取決於多個因素,如申請人護照的有效期和申請人與僱用公司之間的聘用年期,以較短者為準。


誰可以根據「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申請工作簽證?
答:
申請人如希望在香港開辦業務或參與業務均可以提出申請。如申請人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香港入境處將考慮批准該申請。其考慮因素包括業務計劃、營業額、財政資源、投資款額、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以及引進的新科技或技能等。
此外,如有關企業得到了政府支援的計劃並經過嚴格審查和甄選,相關企業的創辦人或主要研究員,入境處亦會考慮批准其工作簽證的申請。
「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不適用於中國大陸居民、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和越南的國民申請。

问:
可否舉例一些政府支援企業的計劃?
答:
政府支援企業的計劃例子包括:
一、
投資推廣署StartmeupHK創業計劃;
二、 香港科技園公司網動科技創業培育計劃、生物科技創業培育計劃及科技創業培育計劃;
三、 數碼港培育計劃;
四、 創新科技署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及企業支援計劃;及
五、 香港設計中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
如申請人獲得的其他的政府資助,或由其他私人機構提供的天使創業基金資助,亦有助工作簽證的申請。

问:
申請「企業家來港投資」來港工作需要多久?
答:
一般情況下,入境事務處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大約需時4星期處理「企業家來港投資」的申請。倘若未能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資料,入境事務處將無法開始處理有關申請。

问:
申請人根據「企業家來港投資」獲准來港後,可以自由轉換到另一家公司工作嗎?
答:
不可以。簽證持有人只能在其開辦業務或參與業務下的公司從事工作。如果簽證持有人需要更換僱主或擔保公司,則必須事先辦理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及獲得入境處處長的批准。

问:
申請人根據「企業家來港投資」獲批准來港工作後,可以申請配偶或子女來港嗎?
答:
申請人根據「企業家來港投資」獲批准來港工作後,可以為他/她的配偶或十八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以受養人身份申請來港居住。他/她必須證明其有能力為受養人提供在港遠高於基本水平的生活,並為受養人提供合適的居所。

问:
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受養子女可否在香港本地學校就讀?
答:
可以,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受養子女毋須取得事前批准便可以在香港求學。

问:
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配偶可否在香港就業?
答:
可以,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配偶不被禁止在香港工作,除保證人只以就讀身份來港的人士外。
若果其配偶目前以其他簽證逗留香港並禁止其就業,他/她必須在香港受僱之前申請變更該逗留條件。

您還可以瀏覽:企業家來香港投資簽證申請程序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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