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股權轉讓
問: |
請問台灣籍股東轉讓股份於另外台灣籍股東需要進行金流轉讓嗎? |
答: |
不需要,但轉讓方應於當年度將轉讓出資額售價與出資額成本之差額,應合併當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
問: |
請問轉讓雙方需要繳交股權協議於政府嗎? |
答: |
不需要,僅需轉讓雙方簽署股東同意書遞交主管單位審核即可,若公司有股份轉讓權益問題,可自行擬定股權協議。 |
問: |
請問申請之主管機關為何? |
答: |
若涉及外資股權轉讓的話,則須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的許可後,才能夠遞交各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若純台灣籍人士進行轉股的話,則無須經過投資審議司審核。 |
問: |
請問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自由轉讓股份嗎? |
答: |
不可,公司股份轉讓之限制,應於章程載明,受讓人有權請求公司給與章程複印件。 |
問: |
請問收買公司股份轉讓之員工多久內不能進行轉讓呢? |
答: |
公司有權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