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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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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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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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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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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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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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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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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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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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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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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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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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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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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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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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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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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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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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网络和信件、包裹、印刷品、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的运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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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提供寄递快件的业务咨询、电话查询和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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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投递快件的,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场地或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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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经营快递业务的,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保存快递服务信息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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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快件进行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等处理的,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处理场地,配置相应的设备,且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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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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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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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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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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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等服务承诺公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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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办法、赔偿办法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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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查询、收寄、分拣、投递等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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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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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需要具备哪些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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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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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根据其申请经营的业务范围,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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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等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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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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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验视、实名收寄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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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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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监控、安检等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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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配置符合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接口,能够提供快递服务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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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状态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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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信息数据备份和加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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