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五十二)
问: |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申请材料中关于“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应包括哪些内容? |
答: |
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首先应披露投资主体的直接股东或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股或出资比例等),其次应向上逐层追溯,直至最终实际控制人(最终实际控制人包括单一实际控制人,也包括共同实际控制人,一般应为自然人或国有控股实体)。 |
问: |
境内非企业组织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应如何提供关于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
答: |
投资主体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本项附件。 |
问: |
境内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关于“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应提供哪一层级的决策文件? |
答: |
境内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提供投资主体作出该项投资决策的有关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投委会决议等。部分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归属于投资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则应提供投资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出该项投资决策的有关文件。 |
问: |
境内非企业组织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关于“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应如何提供? |
答: |
境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投资主体作出该项投资决策的有关文件。 |
问: |
投资主体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申报材料中的真实性承诺书应由谁签署? |
答: |
真实性承诺书应由作出该项决策的人员签署。例如,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文件是董事会决议的,真实性承诺书应由参与该项决策的董事会成员签署。又如,境外投资项目由管理层决策的,真实性承诺书应由参与项目决策的企业高管(总裁或总经理、主管的副总裁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首席合规官等)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