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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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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相关问答(二)

答え
问:
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哪些?
答:
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问:
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哪些?
答:
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问:
电子烟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答: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问:
电子烟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答: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问: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如何缴纳消费税?
答: 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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