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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階段性緩繳可申請延長還款期限

Time:   21.02.2023
北京階段性緩繳可申請延長還款期限

北京市已經申請過緩繳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企業自2023年1月1日起可以與每月1日至25日線上通過人力資源社保保障官方網站申請延還款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還款方式可以採取分期或逐月等等方式補繳緩繳期的社保費用。補繳期間不收滯納金。補繳方式有以下方式:

No

方式

備註

1.

不定期補繳

最晚於202312月徵收期結束前繳清已緩繳的費款

2.

逐月補繳

20234月至12月徵收期內逐月補繳緩繳的金額,2022年緩繳月份的社保金額與2023年補繳月份的社保金額對應。例如 20225月的社保費用在20235月徵收期內補繳。

3.

分期補繳

分期補繳時間將安排在20236月、9月和12月社保費徵收期內。 20236月徵收期內補繳的社保金額為所屬期20224月至6月的社保金額;20239月徵收期內補繳的社保金額為所屬期20227月至9月的金額;202312月徵收期內補繳的社保金額為所屬期202210月至12月的社保金額。


逐月補繳和分期補繳方式需要在2023年2月25日以前申請。在2023年2月25日以前申請的參保單位只能變更為不定期補繳。

若是參保單位選擇了逐月補繳或者分期補繳但並沒有按照對應的時間完成補繳扣款方式的,還款的方式將從違約之日起自動變更為不定期補繳,最晚2023年2月25日以前清繳未繳的社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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