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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中國開展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相關問答

答案
問:
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哪些類型的發票?
答:
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支持開具數電票、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

試點納稅人通過實名驗證後,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即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無需進行發票驗舊操作。其中,數電票無需進行發票票種核定和發票領用。

試點納稅人可以選擇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或者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其中之一開具紙質專票或紙質普票。其中,試點納稅人選擇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紙質專票或紙質普票,其票種核定、發票領用、發票作廢、發票繳銷、發票退回、發票遺失損毀等事項仍然按照原規定和流程辦理。

問:
試點納稅人開具金額總額度如何調整?
答:
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有三種方式,包括定期調整、臨時調整和人工調整。

定期調整是指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每月自動對試點納稅人開具金額總額度進行調整。

臨時調整是指稅收風險程度較低的試點納稅人當月開具發票金額首次達到開具金額總額度一定比例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動為其臨時調增一次開具金額總額度。

人工調整是指納稅人因實際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申請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主管稅務機關依法依規審核未發現異常的,為納稅人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

問:
試點納稅人領用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如何確定單份最高開票限額和領用份數?
答:
試點納稅人辦理發票票種核定和發票領用時,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其中,試點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領用份數與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之積應小於或等於當月剩余可用額度。

問:
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與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有何區別?
答: 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紙質專票、紙質普票相同。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與現行紙質專票、紙質普票相比,區別在於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後,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密碼區不再展示發票密文,密碼區將展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賦予的20位發票號碼以及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網址。

問:
通過什麽渠道可以進行數電票信息的查驗?
答: 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數電票的信息進行查驗。同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為試點納稅人提供數電票查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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