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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股票抵繳遺產稅之計算

答案
問:
以遺產中之上市公司股票抵繳遺產稅,可抵繳的金額如何計算?
答:
納稅義務人申請以遺產中的上市公司股票抵繳遺產稅時,是以這項股票核課遺產稅的價值為準計算抵繳價額。惟若該項股票申請抵繳日之時價較被繼承人死亡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之稅額,以該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征目標物價值比例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

問:
以遺產中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可抵繳的金額如何計算?
答:
納稅義務人申請以遺產中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款時,是以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價值占全部遺產總額比例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但於2010年1月14日前發生之繼承案件,或該公共設施保留地於劃設前已為被繼承人所有或劃設後僅因繼承移轉至被繼承人所有者,納稅義務人仍可以該地之全數抵繳遺產稅。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價值之計算,以申請日為準,並準用有關遺產或贈與財產之估價規定辦理。

問:
如何申領遺產稅證明書?
答:
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繳清應納稅款、罰款和加征的滯納金、利息後,就可以憑繳款書收據向國稅局領取繳清證明書。如果核定沒有應納稅額的案件,國稅局將發給免稅證明書。對於有特殊原因必須在繳清遺產稅款前就先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可以向國稅局提出確切的納稅保證後,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如果有依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可以向國稅局申請發給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問:
繼承遺產憑什麽證件才能辦理產權登記?
答: 被繼承人的遺產應憑國稅局發給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始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問: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遺產稅,會受到什麽處罰?
答: 納稅義務人依法應該申報遺產稅而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時,除了補征稅款外,還要按照核定的應納稅額處罰2倍以下的罰款。但是核定的應納稅額在新臺幣6萬元以下者,就可以不罰。如果在還沒有經人檢舉和還沒有經國稅局或財政部指定的人員進行調查以前,就自動前來補申報的話,除了補征稅款外,僅就補征的稅款加計利息一起征收不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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