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常見問題  企業服務  中國  關於北京市場主體歇業的相關問答(一) 

常見問題

分享

企業服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北京市場主體歇業的相關問答(一)

答案
問:
市場主體歇業指的是什麽?
答: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

問:
哪些市場主體可以申請歇業?
答:
  1. 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上市公司除外);
  2.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其分支機構;
  3.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及其分支機構;
  4. 個體工商戶;
  5.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市場主體。

問:
市場主體決定歇業之前需要做什麽?
答:
市場主體應當在歇業前與職工依法協商勞動關系處理等有關事項,並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問:
市場主體歇業由什麽部門負責?
答: 市級、區級人民政府負責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部門是歇業備案的登記機關。

問:
市場主體可以申請歇業多長時間?
答: 市場主體首次申請歇業後,可以在期限屆滿前申請延長歇業期限,也可以在恢復經營後再次申請歇業,但歇業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

問:
市場主體申請延長歇業期限,應當在什麽時候申請?
答:
市場主體申請延長歇業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辦理備案。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