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服务费用
本所代理于注册一家外国(地区)公司驻深圳代表处之服务费用为USD2,000。本所之收费具体包含下列服务项目:
(1)编制全套注册登记文件
(2)申请代表处登记证
(3)刻制印章
(4)申请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5)申请网银服务
如因境外总公司所从事之业务使得深圳代表处的设立需要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有关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报价。
- 行政费用
上述服务收费不包含深圳代表处注册登记过程中相关机构及银行的行政收费。前述行政收费约为USD400。本所会先行收取该行政费用,然后于注册手续完毕后实报实销。
- 外币一般结算户
上述第1项所列之服务费用已包含申请开立一个人民币基本账户,但不包含申请额外的外币一般结算户。如客户需要接收境外支付的款项,则需另行向相关银行额外申请开立外币一般结算户。本所可以协助客户申请开立额外的外币一般结算户,但每个账户需另行收取USD300的服务费用。
- 公证认证费用
本节第1项之服务费用不包含深圳代表处境外总公司注册文件、资信证明等文件的公证认证费用。启源可以安排香港、新加坡、台湾、开曼群岛、百慕大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司的注册文件之公证认证,具体费用,请向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 翻译费
本节第1项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服务。如所客户所提供的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将本所提供的文件翻译成英文或日文译本作为参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服务,有关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本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设办理注册手续。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您确认注册订单之时,开具关于注册及开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注册外国公司深圳代表处之基本要求如下:
- 至少委派1名首席代表
- 境外总公司必须成立2年以上
- 可以委派1-3名一般代表
- 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
- 拟注册代表处的名称
代表处名称规范:总公司所在国家(地区)+外国公司名字的中文翻译+深圳代表处。例如:香港启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
- 境外总公司资料
请提供外国(地区)总公司的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资产总额、董事长姓名/国籍等。
- 经公证认证之境外总公司注册证明文件
外国(地区)总公司需要将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公司章程或组织协议、总公司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交由中国政府认可的主管机构关进行公证及认证。
- 经公证认证之境外总公司银行资信证明
外国(地区)总公司需要将与其有业务往来的银行签发的资信证明文件交由中国政府认可的主管机构关进行公证及认证。
- 经公证认证之境外总公司对首席代表的任命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外国(地区)总公司需要将其对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及/或一般代表的委任书和身份证明文件交由中国政府认可的主管机构关进行公证及认证。
- 首席代表个人资料
请提供拟出任首席代表之人士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最高学历、在华住址、来华日期、内地手机号码、个人简历。并请提供首席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二张。
- 一般代表(如有)个人资料
请提供拟出任一般代表之人士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最高学历、在华住址、来华日期、内地手机号码、个人简历。并请提供一般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二张。
- 办公室租赁合同
请提供深圳代表处之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原件各一份。
- 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
请提供深圳代表处之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务必需要留意的是,申请银行开户的时候,深圳代表处的首席代表需亲自到银行签字确认,同时银行会安排工作人员到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地址进行场地调查,所以请事先做好安排。
一般情况下,申请注册成立一家外国(地区)公司驻深圳代表处,需时大约为1个月。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序号
项目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境外总公司相关文件的公证认证
客户计划
2
租赁办公场所
客户计划
3
准备其它资料、文件
客户计划
申请注册登记
4
申请登记证和代表工作证
3
5
刻制印章
2
6
申请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5-10
7
申请网银服务
5-10
约1个月
完成代表处的注册程序后,以下文件数据将移交给客户:
- 代表处登记证
- 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如有)的代表证
- 代表处的印章(公章、首席代表私章、财务章)
- 银行开户文件
所有于深圳成立的外国(地区)公司代表处,必须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且需要聘请中国的执业会计对其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设计及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根据税务法律法规,自登记成立的当月起(次月申报),每个月要进行各项税务的申报。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定期的会计记账、税务申报、工资计算及代发、银行账户操作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合规维护服务。外国(地区)公司深圳代表处的合规维护事宜,欢迎客户随时与本所之专业会计师查询。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处不能直接聘用中国籍工作人员,而是要委托当地的外事服务单位办理中国工作人员的聘用手续。上述外事服务公司,与中国个人签订雇佣合同,负责管理职工个人的档案幷提供退休、保险、医疗等各种服务。外事服务公司将这些中国职工外派到代表处工作,由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该外事服务公司签订一份服务合同。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代表处的中国雇员与代表处之间并无直接的雇佣关系,二者之间是一种劳务关系,外事服务公司与中国雇员之间的关系才是雇佣关系。
本所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可为客户之深圳代表处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如需我司提供上述服务,有关服务费用将另行报价。
根据深圳税务局的规定,如果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是外籍人士,则该名首席代表必须持其护照、原件亲自前往税务局办理实名认证。如首席代表未能完成实名认证,代表处将无法在税务局办理任何涉税税事项,甚至可能无法正常报税。
由于外籍首席代表要求必须亲自前往税务局,本所建议贵司最好安排由本地的员工陪同该首席代表前往税务局办理实名认证。若贵司希望由本所的员工陪同首席代表前往税务局,本所可以配合做出相应的安排。本所就上述服务收取的服务费为USD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