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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新《公司法》的相关问答(十)

答え
问:
公司应如何处理股东丧失的股权?
答:
股东丧失的股权应当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六个月内未转让或者注销的,由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问:
股东对失权有异议应当怎么做?
答:
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失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出资证明书是什么?
答: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下列事项:
  1. 公司名称;
  2. 公司成立日期;
  3. 公司注册资本;
  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5.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问:
股东名册是什么?
答: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 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3. 出资证明书编号;
  4. 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问:
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什么?
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相关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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