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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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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台湾

ご質問

台湾老年年金年资计算规定

答え
问:
台湾劳保老年给付是不是只要符合年资和年龄的规定就可以请领?
答:
除了年资及年龄要符合劳保局规定之外,被保险人还必须确实离职退保,在老年给付申请书填上离职退保日期(从事工作的最后一天),才符合请领的要件。

问:
台湾老年给付申请一次请领和申请按月领取年金,年资计算规定有不同吗?
答:
如果选择一次请领老年给付,60岁以前的年资最多计算30年(前面15年的部分1年给付1个月,超过15年的部分1年给付2个月,核付上限为45个月),60岁以后的年资最多计算5年,但合并60岁以前的给付月数,最多核付50个月。如果选择领取年金,则保险年资没有上限规定,可计算至退保当日止。

问:
选择一次请领台湾劳保老年给付者,60岁以后如果继续在职工作,而年资累计已达5年无法再增加,是不是可以先办理退保?
答:
  1. 劳工保险为在职保险,依照规定,60岁至65岁的劳工,只要受雇于已办理工商登记并雇用员工5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即为劳工保险的强制投保对象,除非员工离职,否则不得退保,申报在职员工退保者,经查证属实,将依规定核处未加保期间应负担保险费的4倍罚款,员工如因此遭受给付上的损失,亦应由投保单位负责赔偿。
  2. 为使高龄工作者于工作期间仍能享有劳工保险的相关保障,在职劳工年逾65岁后仍继续工作者,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劳工保险。

问:
一次请领台湾劳保老年给付者,其60岁以后年资最多只采计5年,那无法计算年资的投保期间,是不是可以在请领老年给付时办理退费?
答: 劳工保险为综合保险,保费并非只保障老年退休生活,劳保被保险人于加保期间还享有劳工保险相关保障(如生育、职灾医疗、伤病、失能及死亡…等)。因此,纵于申请老年给付时,年资无法并入计算,已缴交的保险费亦无法退还。

问:
负责人是否一定要加台湾劳保?负责人可以申请台湾老年给付吗?领了老年给付后可以继续当负责人吗?
答:
  1. 依照劳保局规定,实际从事劳动的雇主,才能与其受雇员工,以同一投保单位参加劳工保险,属劳保自愿投保对象。
  2. 实际从事劳动的雇主如依法加保为被保险人,得享有的劳保各项保险给付权益,与受雇的被保险人相同,其离职退保如符合劳保局规定,得请领老年给付。
  3. 投保单位不会因为负责人退休领取老年给付,就无法继续担任该单位负责人。但公司证照负责人如已变更,就须向劳保局办理变更负责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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