ホーム   よくあるご質問  税務  台湾  台湾证券交易税之申报方式 

よくあるご質問

シェア

税務 - 台湾

ご質問

台湾证券交易税之申报方式

答え
问:
公司办理现金增资,部分股东放弃认购新股权利,改由他人认缴,要不要缴纳证券交易税?
答:
公司办理现金增资,部分股东放弃认购新股权利,改由他人认缴,尚非属买卖有价证券,应不在课征证券交易税之范围。

问:
继承或赠与股票等有价证券,要不要缴纳证券交易税?
答:
依据证券交易税条例实施注意事项三规定,有价证券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者,不属交易行为,免课征证券交易税。

问:
私人间直接买卖上市公司之股票有无限制?
答: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50条规定,私人间之直接让受,其数量不得超过该证券一个成交单位,前后两次之让受行为,相隔不得少于3个月。

问:
以遗产中之股票抵缴遗产税要不要缴纳证券交易税?
答: 遗产税纳税义务人经核准以遗产中之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抵缴应纳遗产税款者,该项证券之抵缴行为非属证券交易税条例规定之课征范围,应不发生课征证券交易税问题。

问:
认购权证发行人于发行认购权证所取得之价金,要不要缴纳证券交易税?
答: 依据证券交易税条例实施注意事项二规定,发行认购权证所取得之价金,不属于交易行为,应免征证券交易税。

言語選択

English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閉じ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