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所得稅的相關問答
問: |
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應如何確認收入? |
答: |
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為在我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采取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也按本條規定執行。 |
問: |
企業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部分的增值稅是不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
答: |
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的增值稅,需要並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
問: |
因為對方企業註銷,沒有及時取得發票,但是款項已經支出了,確實無法取得發票,是否可以憑借合同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
答: |
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註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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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企業的非貨幣資產損失包括哪些類型? |
答: |
存貨損失、固定資產損失、無形資產損失、在建工程損失、生產性生物資產損失等。 |
問: |
企業建成的房屋已經開始使用,但是工程款中有些發票還沒拿到,是按發票憑證計提折舊還是按合同的金額計提呢? |
答: |
由於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後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12個月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