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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试点取消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持股上限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4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宣布将在部分地区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对外开放。试点地区须向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并取得同意开展试点的批复。
根据上述通告,以下地区将率先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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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电子税务局上线新报税模式
为更好地提升纳税缴费体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2024年3月起,将分批切换升级至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版本。中山市税务于2024年3月25日发布《新电子税局业务办理指引》,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式上线三种纳税申报模式。此三种模式由系统根据纳税人特征标签和涉税数据情况自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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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税收优惠政策更新
近日,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分别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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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出台个人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发布了一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允许个人经营者在完成经营备案后即可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内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无需办理商事登记。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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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平均工资申报正式启动
2024年5月1日起,上海2023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了。由于目前社保费征缴由税务部门负责,本次的线上申报工作主要将在税务平台进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以及一网通办。本次工资性收入申报将会影响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基数。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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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续阶段性失业保险降费返还政策
近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则《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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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颁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有关实体须通过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该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 备案主体
(1) 公司
(2) 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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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颁布实施《关税法》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为了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并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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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月の休業のお知らせ
お取引先の皆様:
当事務所は2024年7月~2024年10月にわたって下記の日に休業させていただきますので、ご案内申し上げます。
香港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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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现可申请办理2023年度前海个人所得税退税
近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及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可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办理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