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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 條例》於2018年3月29日在香港刊憲正式落實成為法例,指出香港稅務局自2018/19課稅年度起,將透過實施利得稅兩級制來降低法團及非法團業務首二百萬港元的應評稅利潤稅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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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GST)是對進口商品(由新加坡海關征收)以及新加坡所有商品和服務征收的基礎廣泛的消費稅。
商品及服務稅豁免適用於提供大多數金融服務、供應數碼支付令牌、住宅物業的買賣和租賃,以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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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家屬準證(“DP”)是一種允許就業準證(“EP”)、S準證(“SP”)、個人化就業準證(“PEP”)以及創業準證(”EntrePass”)持有者的配偶以及子女居住在新加坡的準證。
問:
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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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支出,從貨物成本、房租、廣告費用,到員工外出辦事的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都需要取得相關發票作為稅前抵扣憑證。國家稅務總局有很多關於發票備註欄應如何標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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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版負面清單將同時廢止。與2019年版相比,負面清單有哪些變化呢?本文以問答形式予以解答,以供啓源的客戶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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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巴哈馬國際商業公司的業務是否有任何限制?
答:
依據《國際商業公司法》,巴哈馬國際商業公司不可以因以下目的而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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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中訂明的理由,以書面形式申請緩繳部分或全部暫繳利得稅。以下是關於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的常見問題:
問:
如何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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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個人化就業準證(“PEP”)適用於高收入的外國專業人士。與其他工作準證相比,PEP持有人具有更大的工作靈活性。但是,他們必須滿足某些特定要求才可持有此類準證。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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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服務符合《GST法》第21(3)條的規定,服務將被視為零稅率(即GST按0%收取)的國際服務。根據服務性質,可能需要確定客戶的歸屬地位(即客戶是本地或海外實體),然後服務才可被列為零評級。
在某些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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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於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時,公司可以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嗎?本文以問答形式予以解答,以供啓源的客戶們參考。
問:
對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